总承包人将工程的一部分发包给他人,是否构成违法分包?
问:某总承包人将一项工程的一部分发包给其他单位,总承包人参加对该工程材料供应,质量、安全管理,施工图的提供,并有项目经理、工程师、施工员、安全员等员工参加管理并与业主、监理联系。问是否构成违法分包?
答:总承包人即负责工程材料供应,同时又有项目经理及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8条关于过程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规定,这种情况并不构成违法分包。本案的分包方式属于劳务分包,不属于工程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