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投标报价技巧与方法
卫 武 田志龙
投标报价是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承包过程中一个关键性环节。通常,承揽工程项目要通过投标报价,以业主招标文件中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工程图纸、技术要求、工程性质和范围为依据,根据有关定额及价格资料、费率计算和确定承包该项工程的总价,随投标书报业主。但是工程标价的算出,并不是简单的数量计算,而是根据工程性质、范围、技术规范、工期要求、拟采用的施正方案、进度计划以及所需人、材、机预算价格,各种管理费及利润等算出的投标价格。因此,投标报价是十分重要、复杂且影响因素众多的工作。
投标报价应根据工程条件和当时、当地各种具体情况确定,以选择最优的施工方案为基础,灵活地决策报价。在投标报价过程中,我们认为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注意积累报价资料。投标报价期限很短,只靠投标所给时间搜集资料是很困难的,平时就应注意积累有关资料和总结经验。所积累的资料和总结的经验越多,投标报价就会心中有数,报价效果就会好些。
2、标价计算应合理。有的投标者在分析标价和最终决策标价时,为了争取中标,常常毫无根据地压低报价。这种压低标价增大风险的做法是不可取的。
3、定额的选用要慎重。工程报价时,定额分析选用的正确与否是影响到报价高低、投标成败的关键因素之一,应十分慎重。投标者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资料,特别是技术规范来选用定额,同时还要考虑当时的实际情况,如工程情况、自然气候条件、工人素质、机械水平、工程技术规程、工程监理情况以及其它因素。
4、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者找业主澄清问题时应注意询问策略和技巧,注意礼貌,不要让业主为难,也不要让对手摸底。
⑴对招标文件中有利于投标者之处或含糊不清的条款,不要轻易提请澄清。
⑵不要让竞争对手从提问中窥探出种种设想和施工方法。
⑶对含糊不清的重要条款、工程范围、招标文件和图纸相互矛盾、技术规范中明显不合理等,均可要求业主澄清解释,但不要提出个性合同条件或个性业主标准。
⑷请业主或咨询工程师对问题的答复应发出书面文件,并宣布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或是由投标者整理一份谈话记录送交业主,由业主确认后签字盖章送回。禁止以口头答复为依据来修改报价。
⑸编标过程应保密,应将了解报价的人员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内,不允许旁人对投标价格摸底。有关编标的计算方法、施工组织设计、取费标准等均是商业政策,均应注意保密。
⑹单价合同中,项目不能出错,包干价项目的总价也不能算错。投标文件中出现这种错误是不允许更正的,而其它错误一般是可以更正的。
⑺投标报价时,投标单位先提出若干条件,这将会给招标单位留下不良印象。
⑻投标报价中必须充分考虑必要的风险费,一个对风险缺乏预测的投标者将不会取得成功。
⑼投标文件中的施工进度表,应实质上向业主明确竣工时间。
确定一个最优报价是提高竞标能力的关键之一。在最优报价条件下,施工承包商既有中标机会,又能获取较为可观的利润。
1、不平衡报价法。这是指一个工程项目的总投标报价基本确定后,如何调整内部各个项目的报价,以期既不提高总价,也不影响中标,又能在结算时得到理想的经济效益。一般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考虑采用不平衡报价法:
⑴能够早日结帐的项目可以报得较高,以利资金周转,后期工程项目可适当降低。
⑵经过工程量核算,预计今后工程量会增加的项目,单价适当提高,这样在最终结算时可多赚钱,而将工程量会减少的项目单价降低,工程结算时损失不大。
⑶设计图纸不明确,估计修改后工程量要增加的,可以提高报价,而工程内容说不清楚的,则可以降低一些单价。
⑷暂定项目又叫任意项目或选择项目。对这类项目要做具体分析,因这一类项目要开工后由业主研究决定是否实施和由哪一家承包商实施。如果工程不分标,只由一家承包商施工,则其中肯定要做的单价可高些,不一定要做的则应低些。如果工程分标,该暂定项目也可能由其他承包商施工时,则不宜报高价,以免抬高总价。
⑸在单价包干混合合同中,业主要求有些项目采用包干报价时,宜报高价。一则这类项目多半有风险,二则这类项目在完成后可全部按报价结帐,即可以全部结算回来。而其余单价项目则可适当降低。
⑹有的招标文件要求投标者对工程量大的项目报“单价分析表”,投标时可将单价分析表中的人工费及机械设备费报得较高,而材料费算得较低。这主要是为了在今后补充项目报价时可以参考选用“单价分析表”中的较高的人工费和机械设备费。而材料则往往采用市场价,因而可获得较高的收益。
⑺在议标时,承包商一般都要压低报价。这时应该首先压低那些工程量小的单价,这样即使压低了很多个单价,总的标价也不会降低很多,而给业主的感觉却是工程量清单上的单价大幅度下降,承包商很有让利的诚意。
不平衡报价一定要建立在对工程量表中工程量仔细核对风险的基础上,特别是对于报价中单价的项目,如工程量一旦增多将造成承包商的重大损失,同时一定要控制在合理幅度内,以免引起业主反对,甚至导致废标。如果不注意这一点,有时业主会选出报价过高的项目,要求投标者进行单价分析,而围绕单价分析中过高的内容压价,以致承包商得不偿失。
2、多方案报价法。有时招标文件中规定,可以提一个建议方案;或对于一些招标文件,如果发现工程范围不很明确,条款不清楚或很不公正,或技术规范要求过于苛刻时,则要在充分估计风险的基础上,按多方案报价法处理。即按原招标文件报一个价,然后再提出如果基本条款做某些变动,报出报价可降低的额度。这样可以降低总价,吸引业主。这时投标者应组织一批有经验的设计和施工工程师,对原招标文件的设计和施工方案仔细研究,提出更理想的方案以吸引业主,促进自己的方案中标。这种新的建议可以降低总造价或提前竣工或使工程运用更合理。但要注意的是对原招标方案一定也要报价,以供业主比较。
增加建议方案时,不要将方案写得太具体,要保留方案的关键技术,防止业主将此方案交给其他承包商。同时要强调的是,建议方案一定要比较成熟,或过去有这方面的实践经验。因为投标时间往往较短,如果仅为中标而匆忙提出一些没有把握的建议方案,可能引起很多后患。
3、突然降价法。报价是一件保密的工作,但是对手往往通过各种渠道、手段来刺探情报,因之在报价时可以采用迷惑对手的手法。即先按一般情况报价或表现出自己对该工程兴趣不大,到快要投标截止时,再突然降价。采用这种方法时,一定要在准备投标的过程中考虑好降价的幅度,在临近投标截止日期前,根据情报信息分析再做出决策。
采用突然降价法而中标,因为开标只降总价,在签定合同后可采用不平衡报价的思想调整工程量表内的各项单价或价格,以期取得更高的效益。
4、先亏后盈法。对大型分期建设工程,在第一期工程投标时,可以将部分间接费分摊到第二期中去,少计算利润以争取中标。这样在第二期工程投标时,凭借第一期工程的经验、临时设施以及创立的信誉,比较容易拿到第二期工程。
争取评标奖励。有时招标文件规定,对某些技术规格指标的评标,投标人提供优于规定的指标值时,给予适当的评标奖励,如评标加分或减分一定百分比的评标价格。投标人应该使业主比较注重的指标适当地优于规定标准,可以获得适当的评标奖励,有利于在竞争中取胜。但要注意技术性能优于招标规定,将导致报价相应上涨。如果投标报价过高,即使获得评标奖励,也难以与报价上涨的部分相抵,这样评标奖励也就失去了意义。
总之,在当今招投标市场竞争异常激烈的情况下,任何建筑施工企业都必须重视对投标报价决策问题的研究。通常,为了自身生存和发展,企业决策者应对自己的报价多进行科学的分析,而后做出恰当的报价决策,选择适合的报价方法,全面考虑期望的利润和承担风险的能力,增强竞争能力,在风险和利润之间进行权衡,并做出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