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文件是投标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向招标人报送拟在建工程的报价、工期等事项的材料。投标的法律性质属于要约,旨在夺取承包权。投标文件是投标人合同条件的书面载体,是评标委员会的评审对象,直接决定投标人能否中标和中标后的权利义务,故投标人应当用心制作。
《招标投标法》第27条规定: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故投标人首先要认真研究、正确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其次要严格按照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报价要求和质量标准实质相应招标文件,切勿修改招标文件和遗漏、回避问题,否则将可能与中标失之交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