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对工期起算的影响?
+答:由于施工许可证制度属于《建筑法》对于开工的程序规定,是否取得施工许可证与是否实际开工之间无直接联系。根据《建筑法》第64条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也即,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并不会必然导致工程停工。
如果建设单位未取施工许可证从而被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可向建设单位要求工期顺延及经济补偿;如果建设单位未取施工许可证并未被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的,该工程工期仍应从实际开工日起按合同约定工期计算。